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12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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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乡振提复字〔2023〕56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4125号提案的答复
王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六盘水市钟山区北部五乡镇纳入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创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贵州视察,要求我们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赋予贵州“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历史使命。去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明确贵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的战略定位。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新国发〔2022〕2号文件机遇,及时制定出台《贵州省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实施方案》,将全省整体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建设。去年以来,全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向”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开新局、作样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省乡村振兴局高度关注钟山区“北部五乡镇”的发展,结合“北部五乡镇”实际情况,加大资金、金融等方面支持力度。一是在衔接资金上予以倾斜。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衔接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因素、绩效考核结果的3:3:3.5:0.5的因素法进行分配。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中,我们将钟山区(含北部五乡镇)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口纳入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因素计算范围。同时综合考虑钟山区北部5乡镇发展巩固成果实际,在2023年省级衔接资金安排中,专项切块支持钟山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500万元。2022年以来,钟山区北部五乡镇获得财政衔接补助资金6817.6万元,市级统筹分配东西部协作资金1369.6万元,聚焦产业、就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实施项目44个。二是在金融方面加大支持力度。2022年以来,向钟山区“北部五乡镇”发放小额信贷贷款1553.18万元,发放乡村振兴产业贷贷款1716.6万元。
您提出的将“钟山区北部五乡镇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样板进行试点创建”的建议,目前受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限制,暂无法落实,主要要以下两个方面原因:一方面,202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21〕14号)文件,将钟山区明确为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另一方面,按照《贵州省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实施方案》(黔党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全省上下主要任务就是按照样板区方案要求,加快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样板、拓展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样板、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样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走具有贵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钟山“北部五乡镇”也在此列。省委省政府未部署开展省级样板区试点工作。
以上两个文件属重大政策,是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反复研究确定的,如果短时间就调整,会带来一系列影响。我们将在今后实际工作中充分考虑钟山区“北部五乡镇”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对钟山区“北部五乡镇”在金融、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建设。
2023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心猛;联系电话:0851—8689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