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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17:50  字体: 文字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作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访问量:152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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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2023103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一次会议

1058号提案的答复


付光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收悉。感谢您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农机化发展专班机制

近年来,我厅聚焦我省农机研发制造短板,组建研制专家团队,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着力提升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聘请中国工程院罗锡文院士、张洪程院士,中国农业大学宋建农教授作为我省农机研发制造指导专家,引进江苏、湖南优强农机企业,与省内科研院、装备制造企业联合组建集产、学、研、推、用为一体的贵州农机研发制造联盟,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贵州山地农机研发推广工作专班,成立研发核心技术攻关小组,围绕我省水稻、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和茶叶、辣椒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机具短板开展联合攻关协调推动贵州詹阳重工与江苏亚美柯、湖南桑铼特、江苏云马等省外优强农机企业通过技术引进、联合生产等多种形式建立合作关系,本地化生产水稻钵苗播种机160台、水稻钵苗移栽机290投入到粮油生产;联合贵州益众对引进的意大利碎石精整地机进行优化改进,计划本地化生产20自主研发的小型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机、刺梨采摘机、红薯收获机均已完成样机试制及田间试验;自主研制的自走式辣椒收获机已实现市场化生产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加强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农田宜机化改造等方面协作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若干省份开展“一大一小”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的通知》(农机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协同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

二、关于建设省、市、县三级农机化社会化服务示范点搭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厅不断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健全完善以乡镇为单位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持。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实施粮油生产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提升工程,安排省级资金2500万元对水稻、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急需农机具实行累加补贴,安排省级资金1800万元实施农机作业补贴,鼓励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在玉屏、修文、安龙等县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项目,打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点。202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00万元同比增长37%,安排省级资金5000万元,引导各地投入资金2.13亿元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培育等重点工作。二是大力培育农机服务组织。督促指导全省各县(市、区)涉农乡镇至少成立1家农机服务组织。截至目前,全省已成立农机服务组织1660家,涉农乡镇覆盖率达到84.82%,计划今年6月底前涉农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全覆盖。三是搭建农机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搭建集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供需信息等为一体的“智能农机云”信息平台,制定发布农机服务组织分布“一张图”,机具机手服务内容“一张表”,农机作业价格监测“一张网”,定期发布动态监测数据,提供服务供需信息,规范农机作业价格,进一步提高行业组织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力争630日前实现涉农乡镇服务组织全覆盖,加强农机服务组织管理、技术培训,组织农机合作社代表赴浙江等省学习考察,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乡镇为单位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关于探索高标准农田治理模式

农田宜机化改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三大重要工程之一,我厅积极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效率。选择意愿性强的区域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协同开展坡改梯、田间道路等建设,提高宜机化率,创新建立“635”工作机制,开展“六方会审”,推行“三方共建”,聚焦“五个重点”,成立由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气象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参与规划设计的会审,开展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巡回督导。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421号)等文件要求,仁怀市长岗镇等20个试点列入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按照“三区三线”成果数据优化调整“两规一方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同时启动江口坝盘镇、雷山西江镇、仁怀长岗镇、水城勺米镇和贵安新区高峰镇5个试点作为示范引领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继续推进建项目区梯田化率、灌溉设计保证率、田间道路通达度、耕地质量等级等指标,持续深化完善“635”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专家库,发挥集中力量优势,共研共建推进宜机化,探索出适宜贵州的、产业向导、经济可行的高标准农田治理模式,为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生产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关于县级相关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农机补贴资金只增不减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2017年财政部对各省(区、市)财政专户进行了清理规范,不再允许新增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户”。我厅为全面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采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强化监管、优化措施等举措,严格规范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对符合条件的农机具应补尽补。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对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383万元,同比增长87%,补贴农机具3.5万台(套),受益农户3.1万户;省级财政安排2500万元用于我省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急需农机具累加补贴,有力提高了农民购置农机积极性。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00万元,同比增长37%;截至5月底,已补贴机具1.5万台(套),受益农户1.3万户。省级财政下达各地农机化资金4499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强农惠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机总动力和拥有量增加。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向农业农村部汇报和省财政厅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更多补贴资金投入。同时,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调度,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抽查,督促各地及时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购机农户。

、关于省级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推进和激励机制

近年来,我厅不断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组织在松桃、玉屏等县探索“农机托管+综合农事”“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服务模式试点,总结推广安龙盛禾农机合作社整合闲置机具和机手入股模式、长顺县农机合作社“抱团发展”经验推动搭建集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供需信息等为一体的“智能农机云”信息平台。今年,我厅召开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培育工作推进会,择优推选全省“最美农机手、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杰出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共72名(个)予以授牌表扬,充分展现新时代农机手职业风采和使命担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学习借鉴浙江“合作社托管、农民租用”等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广“农机托管+综合农事”和整合闲置机具和机手入股模式经验,组织省内合作社外出学习考察,举办合作社经营、管理、技术等师资培训班,不断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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