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036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5036号提案的答复
周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贵州省生态价值转换-推进贵州省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制定生态渔业养殖准入条件”的建议
您提到在《贵州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生态渔业养殖的准入条件。这个建议很好,细化后对我省的生态渔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更有利于推动全省的生态渔业稳步前进。目前我省在准入条件上主要参照《贵州省“十四五”渔业发展振兴规划》(2021—2025年)和《贵州省农业产业革命十二个农业产业环境保护要点》等要求执行。
(一)生态渔业养殖方式方面
1.农业农村厅印发的《贵州省“十四五”渔业发展振兴规划》(2021—2025年)提到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健康养殖,一是要大力发展环保型现代设施渔业,二是要全面提升大水面增养殖渔业发展水平,三是要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目前,这三种养殖方式就是我省生态渔业发展的主要养殖方式。
2.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贵州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对现代设施渔业、大水面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3种生态养殖模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种生态养殖包含的养殖模式。
(二)细化养殖区域及项目选址要求方面
我省在选择水产养殖区域及养殖选址上主要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的《贵州省农业产业革命十二个农业产业环境保护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执行,《要点》明确禁止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等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积极支持地方和相关部门在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域内发展生态渔业。生态渔业实行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网围等投饵养殖或涉及环境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淡水养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余由业主自行在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三)严格规定养殖种类
我省水产养殖推行因地制宜,养殖主体在投入生产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会根据不同养殖方式、水体类型,对养殖种类进行科学评估,确保所选种类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避免养殖逃逸造成的外来物种入侵,必要时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确保科学合理投放。
(四)养殖设施及尾水处理设施
目前,省内水产养殖基地,尾水处理多数是采用自然沉淀、物理过滤、鱼类过滤、植物吸附、增氧曝气等物理净化过程,即“三池两坝”模式,经过几年的生产实践,普遍存在系统占地面积大,净化效率偏低的问题;有少数养殖企业是通过设备进行尾水处理,但处理成本高,养殖主体难以接受,处理效果也不明显。因此,基于以上原因,至今未出台相关的标准。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省农业农村厅正在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研发相应的净化处理系统。自2022年以来,全省给予相关的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已达1311万元,在尾水治理及池塘改造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24年,我省还争取了农业农村部开展2024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项目总资金1亿元,现正在组织剑河县实施。
二、关于“完善生态渔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及排放标准”的建议
一是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要持续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污口,加快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等高质量发展要求。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探索符合贵州实际的渔业发展模式,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水利厅积极开展《贵州省生态渔业尾水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制定与研究。目前,《标准》调研及研究初稿已基本完成,对生态渔业养殖尾水的分类和术语、排放分级与水域、排放限值与要求、监测方法、标准实施与监督都作了规定。近期,省生态环境厅正在协调省市场监管局,拟进行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该《标准》制定能够强化对生态渔业尾水排放的监管,进一步推进我省生态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减少尾水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关于“着力提高全省生态渔业水产品附加值”的建议
为提高水产品附加值,达到优质优价效果,我省在品牌宣传、转变养殖方式上加大了力度。一是加大了贵州省生态渔业产品的宣传。2023年,我省利用台江县“村BA”现场推介贵州鲟鱼,在贵阳市青云路集市召开了首届贵州鲟鱼品牌节活动,委托优酷网《求鲜四季》综艺节目组专题拍摄制作贵州鲟鱼宣传片,组织省渔业协会、贵州鲟鱼产业集团等多家单位参加第九届广州国际渔业博览会。二是利用贵州库区旖旎的自然风光,积极发展休闲渔业。鼓励发展“增殖渔业+休闲垂钓+旅游”“增殖渔业+休闲垂钓+餐饮”“增殖渔业+休闲垂钓+康养”等休闲渔业融合发展模式,举办库区回捕、休闲垂钓比赛等活动,促进大水面渔业与乡村文化、旅游、体育、垂钓、观光、餐饮、康养等深度融合发展。在万峰湖、光照库区、三板溪等条件较好的库区积极发展生态水产品精深加工,加强大水面增殖渔业品牌宣传推介,打造一批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样板。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省生态渔业发展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一是严格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等敏感区域开展养殖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快推进《贵州省生态渔业尾水排放标准》立项,尽快出台《贵州省生态渔业尾水排放标准》。三是将提案中的相关建议融入到“十五五”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文件中,进一步细化生态渔业养殖方式和养殖种类。四是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继续加强我省生态渔业的宣传力度,促进水产品优质优价。五是结合省内主要养殖模式及养殖尾水特点,与科研院校、生产厂家联合攻关,研发相应的净化处理系统,提高净化能力与功效,出台地方养殖设施及尾水治理设施标准,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促进我省生态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7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安元银;联系电话:0851-85868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