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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0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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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100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委对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摆正位置,理清角色,建立现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议

一是理清角色方面。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明确提出“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今年,我们在有条件的100个村探索聘请技术、营销、管理人才等担任职业经理人或参与经营管理,区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二是激励奖励方面。2024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措施》黔委厅字202441,明确“县级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对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级组织运转的具体政策”。20248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黔农领20237),明确提出“对于当年经营纯收益10-50万元的村,按照提取不超过当年村集体经营纯收益20%的比例对村干部进行奖励;对于当年经营纯收益超过50万元的村,按照提取不超过当年村集体经营纯收益15%的比例对村干部进行奖励”,省级层面已经对村干部奖励机制进行了明确。三是混合制发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各地积极探索推行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股份经济发展方式。如,贵阳市在50个行政村开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方式试点,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

二、关于“政策引导,加强培训,强化村集体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成员合法权益保障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我厅联合印发《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67号)明确,对深入基层服务1年、2年、3年以上,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省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可以破格申报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我们将探索以村为单位建立“村级人才台账”,重点将村干部、致富能手、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等纳入,锁定重点培养对象,每年组织一批村级人才开展培训,充分发挥本土人才作用,参与资产经营管理。

三、关于“市场引领,完善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多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一是资金支持方面。省级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824亿元,支持832个村结合资源禀赋,发挥资源统筹、组织协调、居间服务的优势,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发展途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初步统计,2024年全省村集体收益29.0亿元,平均每村收益18.1万元,实现无经营收益村清零。二是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去年,我们印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通知》,明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支持利用域内独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宿文化资源、红色资源等,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业态。下一步,我们将从我省山地特色农业的实际出发,指导各地聚焦9个重点产业,立足资源禀赋“扬长避短”,因地制宜选择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地方主导产业,结合实际发展康养、群众体育、乡村民宿、民俗文化和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推动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在产业发展中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三是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方面。20248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黔农领20237),明确“坚持效益决定分配、集体福利与成员分红兼顾的原则,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乡镇党委和政府或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审核,原则上每年应对成员进行分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分配,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及时向全体成员公示,各地抓好落实,有效保障成员合法利益。

四、关于“抱团发展,加大投入,加强内外监督”的建议

一是建强村党组织。持续深入开展“排队抓尾”工作,将村集体经薄弱、“三资”管理靠后的村纳入后进村范围,通过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进行集中整顿,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组、夯实基层基础。认真抓好村班子运行情况中期评估、推广“双培养”,经验等工作,储备培养本土大学毕业生、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等懂经营、善管理的村集体经济专业人才,聚焦到党组织周围。二是村财镇代管方面。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委托代理记账”及《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8明确“村级组织委托代理记账既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也可以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的有关规定,村级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乡镇或第三方开展记账,如,黔东南州印发《黔东南州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财镇管”的实施方案》,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下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强化监督,一是完善监督机制。指导县级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本村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开展审计监督。结合村两委换届,重点聚焦农村集体三资,年底前完成10%左右村的审计工作。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616

(主动公开)

(联系人:薛宝贵,联系电话:0851-8528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