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 组稿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5〕81号
关于做好2015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
组稿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有关部门、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贵州年鉴组稿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年鉴社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组稿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贵州年鉴》是具有公报性、综合性、工具性和年史性的政府年刊,是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通过年鉴充分展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效,总结“三农”工作的亮点和特色,积累必不可少的资政存史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组稿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安排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负责撰稿。
二、确保质量。2015年贵州年鉴主要反映2014年的工作和情况,其农业分科涉及我委内容主要包括综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农产品加工与休闲农业等类别。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和组稿分工(附件1,未列名的单位也可组织供稿),组织撰写相关词条,充分反映主要业务工作和成效,突出具有地域特点、改革创新和突破性进展等方面的亮点,同时兼顾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条目内容力求完整、充实。文字格式应符合《贵州年鉴农业分科撰稿要求》(附件2),文字规范,条理清晰,数据准确,篇幅简练。涉及数据凡有统计数据的,一律采用统计数据(公报口径);没有统计数据的,采用行业(部门)数据,但应注明;需要与上年进行比较的,应同口径同期比较。同时,视内容需要选配相关图片或表格,力求图文并茂。
三、抓紧供稿。请各部门(单位)抓紧组织撰稿,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通过牵头部门于3月25日前将词条稿及相关图片以电子邮件报送委办公室,稿件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各牵头部门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提前供稿给牵头部门汇总。撰稿人应当署名。
联系人:刘桂桂电话:85285421
电子邮箱:gznwbgs@163.com
附件:1、2015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组稿分工
2、贵州年鉴农业分科撰稿要求
2015年3月11日
(此件对外公开)
附件1:
2015年贵州年鉴农业分科组稿分工
综述类条目:由委办公室、人事处、宣传处(农宣中心)、调研处(经济文化中心)、法规处(执法总队)、计划处、财务处、农经处(站)、新农村处、科教处、市场信息处(信息中心)、质量安全处(绿色食品中心、质量监管站、质检中心)、生态能源处(能源站、资环站)、外经处(中心)、农垦处、园区处、农广校、农职院筹建指挥部、担保中心等分别供稿。
种植业类条目:由种植业管理处(农推站、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经作处(果蔬站)、茶产业办供稿。
畜牧业类条目:由畜牧兽医局(各内设处、畜禽资源站、草原站、草地站、疫控中心、动监所、药监所等)供稿。
渔业类条目:由渔业处(局)、水产站供稿。
农机化类条目:由农机管理处会同农机装备处、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山地所供稿。
农产品加工与休闲农业类条目:由农产品加工处供稿。
上述括号前为牵头部门,未列名的单位也可组织供稿。
附件2:
贵州年鉴农业分科撰稿要求
一、条目类型
贵州年鉴农业分科稿件以条目为基本单元,条目分为概述性条目和一般记述性条目。
“概况”为概述性条目,内容应包括本行业在上一年度中的总体概貌,力求全面、准确,使读者能了解该行业现状及发展的基本情况。省农委主管行业的相关“概况”,分别由各行业牵头部门撰稿。
“条目”指一般记述性条目,主要反映本行业、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和新情况、新成就、新经验,富有行业特色、具有影响力的典型事件和主要成果。内容应包括何时、何地、何事等要素,具体、充实、清晰、精炼。标题尽量简短、准确。
二、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生的事件。
2、各部门(单位)条目数量根据上年工作而定,主要工作应保持连续性、不能缺项,视情况可增加新的条目。
3、条目文字篇幅尽量简练,“概况”1500字以内,一般条目5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800字。尽量不用预测或展望性词汇。反映工作成效的数据,不必与计划或目标数据进行对照。
4、数字使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为准。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尽量少用字母词。
5、条目内容需要分层时,一般采用分段+小标题的形式。确需采用序号分层时,只用一级序号。
6、可选择一定数量有价值、高质量的照片、图表作为条目内容的补充。
7、其他有关文稿体例、格式等规范要求,参照往年经办公室统稿修改后报年鉴社审定采用的定稿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