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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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0232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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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办发〔2011〕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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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1〕261号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秋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加之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严峻,周边省份疫情不断,对我省造成极大威胁。为切实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各地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秋季集中免疫

各地要按照全省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省委“四帮四促”组织开展好“万名兽医下基层、扎扎实实抓秋防”活动,抽派兽医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以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为目标,以宣传政策、调查研究、督查落实、推动工作为主线,通过走村访户、包场驻点切实抓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今年的秋防工作,各地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实行省包地、地包县、县包乡、乡包村的包干责任制,将免疫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二、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

各地要按照省农委年初下发的《2011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学监测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要重点做好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地的疫情监测工作。对测出的阳性动物,除按规定进行处置外,还要开展疫情溯源工作,采取科学的控制措施,消除疫情隐患。在秋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各地要及时组织安排好免疫抗体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存栏畜禽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尽快加强免疫。发现动物抗体保护水平下降,要立即实施补免。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实制度和疫情快报制度,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消除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管

年底将至,畜禽调运、销售、屠宰即将进入高峰期,疫病传播风险增大,各地要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一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对跨省调入的畜禽,必须严格查证验物,严防疫病传入我省;二要加强屠宰交易等环节的监管,坚决打击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吃到“放心肉”。三要加强对养殖场的防疫监管,指导建立健全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建立养殖档案。

四、强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

各地要切实做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一要强化布病、结核病的监测与净化,继续加大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出的阳性牲畜要及时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对调入牲畜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检测制度;二要加强狂犬病的免疫工作,力争做到所有犬只全面免疫,高发地区和城市的犬只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三要进一步做好炭疽病的防控工作。

五、扎实做好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真正做到“早、快、严、小”,不留后患,严防疫情扩散。

黔农办发(2011)261号.doc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