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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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2-01385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2〕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11125号)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维稳工作的精神,确保农委系统春节期间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值班。委机关综合办公楼,委属各分散办公地点,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农委机关值班工作规定》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安排根据处室排序并报经委领导审核同意后明确,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本处室内部进行调整。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凡未正式交接,不准离岗,并作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相应主管部门负责人,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如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失或社会影响,本值班人负责。

二、保障信息畅通。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出差需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委办公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及时处理。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点〔2011123号)的要求,强化“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分析存在不稳定因数,采取有力措施,拿出有效办法,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