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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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32242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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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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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农办发201457

关于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据农业部通报,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先后发生多起小反刍兽疫疫情。该病是由副粘病毒引起的,主要感染绵羊和山羊,牛也可以感染,但通常为亚临床经过。该病具有潜伏期较短、传播方式较广、发病致死率高、常年无规律发生等特点,属国家一类动物疫病。为切实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保障牛羊产业稳定发展和牛羊肉有效供给,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农办医〔20146号),现将文件随文转发各地,并就做好我省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当前,我省已多次发生禽流感疫情,给养殖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既不利于我省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面对我省异常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各地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畜产品有效供给。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当地的养殖特点和活畜的流动等实际情况,在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同时,制定详细、具体的小反刍兽疫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将相关责任和措施具体到人。各地要按农业部和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小反刍兽疫疫情监控、排查和行业自身的技术培训和宣传,保证县、乡、村监控覆盖率达100%,绝不允许监管出现空白情况。

二、切实加强活羊等易感动物调运监管。为有效防止省外小反刍兽疫疫情传入我省,降低疫病发生的风险,近期各市(州)原则上暂停外省活羊等易感动物调入我省。以省内调剂供应为主,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入的,须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意,并严格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三、认真开展省外调入牛羊排查监控。各地农牧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近期从疫区及周边省份调入的牛羊等反刍动物实行重点排查监管,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迅速上报,并按照《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等的有关要求,及时采取措施;疫情确定后,要果断按有关规定有序处置,确保疫情不蔓延。

四、严格执行动物引种相关规定。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严格执行种用、乳用牛羊跨省引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引种审批。各地要创造条件设立定点隔离观察场(点)。引进动物抵达当地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到隔离场(点)严格查验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手续。凡有异常的,在未作出诊断之前,不许动物流动,严格监控检测。

五、严厉打击非法引种、调运动物的行为。各地要积极完善检查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检查覆盖面。对未经批准引进和调运牛羊等易感动物或调运未经检疫及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行为,要严厉打击,要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实现打击一起、平安一方。对监管工作不重视、不作为而引发疫情或导致疫情蔓延的,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调查追究,并进行通报。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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