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任务的批复(黔农办发[2017]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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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4335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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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办发[2017]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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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对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任务的批复(黔农办发[2017]250号)

 

各市(州)农委,相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水、农牧、农工)局:

各地《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现予以批复。

一、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农业部相关文件要求,耕地质量提升工作主要包括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测土配方基础工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三个方面,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2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190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行为,设置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痕迹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认真做好相关文件、报告、公示材料、图片等原始资料及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注意痕迹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

四、其他要求。承担单位根据批复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市(州)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指导和督促检查,于12月10日前将辖区内项目执行情况报省农委(省土肥总站)。

联系人:谭克均、李瑞

联系电话:0851-85286657

 

附件:1.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主要任务及资金补贴环节批复表

     2.2017年测土配方基础工作、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主要任务及资金批复表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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