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8年省级蔬菜、食用菌、水果项目任务的通知
关于落实2018年省级蔬菜、食用菌、水果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牧、林)局:
为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蔬菜、食用菌、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蔬菜、中药材、食用菌、水果产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8〕40号)要求,2018年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1110万元用于蔬菜、食用菌、水果产业发展(详见黔财农〔2018〕40号、黔财农〔2018〕41号)。为用好省级财政资金,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落实2018年度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蔬菜、食用菌、水果专项)项目任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度资金以脱贫攻坚和种植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重点,按照要素集聚、资金集中、项目集约、技术集成的总体要求,围绕优势区域和规模化基地,找准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科学设置实施内容,通过项目实施,整合资金和资源,打造一批优势特色品种规模化基地,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决胜脱贫攻坚。
二、项目资金支持环节和目标
2018年下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蔬菜、食用菌、水果专项)共计11110万元。
(一)蔬菜专项资金3500万元:围绕优势区域和规模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水肥一体化、避雨栽培、物联网等设施装备,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打造一批优势特色品种规模化基地,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提高商品率和市场占有率。
(二)食用菌专项资金3610万元:发展特色优势品种,努力扩大生产规模,建设专业化菌棒基地和规模化基地,集约资源、集中力量,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
(三)水果专项资金3500万元:突出一县一业重点县,围绕规模化基地,实施提质增效工程,进行设施装备升级和品种更新,示范绿色高质高效等提质增效技术,推进标准化生产,打造一批绿色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提升果园单位面积效益。
(四)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蔬菜、食用菌、水果新品种及配套技术试验补助。
三、编制实施方案
蔬菜、食用菌、水果专项资金项目由各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概要、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任务、实施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产销衔接、保障措施等。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由各市(州)相关业务部门纺制实施方案,报省农委备案。实施方案于2018年7月30日前一式3份报市(州)农委和省农委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项目县承担单位按资金文件要求和本文件任务设计方案、组织实施。贫困县需要对项目进行整合的,必须在7月30日前将县委县政府整合项目文件报市(州)农委和省农委备案;项目执行中途不得对项目进行整合。
四、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等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用在项目任务上。省级在项目督查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调减其他相关资金等,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各市(州)农委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贵州农业委员会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黔农财﹝2017﹞54号)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总结由市(州)农委汇总,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省农委。
五、资料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整理、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市(州)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项目实施情况汇总,将实施进度表(附件3)于每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农委。
联系人及电话:胡蓉 0851-85281257
朱守亮 0851-85282260
电子邮箱:gzsnwjzc@163.com
sgsz9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