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9-28345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9〕104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工作要求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耕地休耕、粮改饲、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21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技术服务资金(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农业动植物育种、基层农技推广创新试点示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9〕66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贵州省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龙毅,联系电话:0851-85288491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附件:贵州省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附件


贵州省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育工作,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启动实施农民教育培训三年提质增效行动,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函〔2018〕179号)要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将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兴旺目标任务,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全面优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效益,就地培养和吸引提升并重,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完善政策措施,促进高素质农民在挖掘产业特色、推进产业融合、强化主体协作、运用先进农业科技等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及振兴乡村产业需要,着力强化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9年,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大专项+任务清单”测算全省农民教育培训不少于6万人(培育资金7910万元),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为1000人(2019年新增1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2.3万人,专业技能型3.6万人(详见附表1)。围绕我省农村产业革命确定的12个重点发展产业和“一县一业”产业发展区域县,500亩以上“一坝一业”产业发展坝区,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各市(州)、县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各类计划实施规模和标准,可以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培育一批具备专长的高素质农民,纳入相应分类。

1.助力产业扶贫。围绕贫困地区脱贫产业发展,面向贫困户开展培训,加大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开展农业产业带头人培育,助力解决贫困地区制约产业发展的经营人才匮乏、技术落地难等问题,提高脱贫产业发展水平和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

2.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围绕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等重点产业开展培训,促进种植结构优化;围绕生态畜牧业、生态家禽等畜禽产业开展培训,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能力,加快现代养殖业发展;围绕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大力培养新型渔民,促进渔业转型健康发展。

3.提升乡村产业水平。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结合“一县一业”、“一坝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农机大户及合作社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工作和领域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二、重点内容

2019年开始,农民教育培训启动三年提质增效行动,确保农民教育培训重点任务落实,各市(州)、县要全面转变理念、改进内容、创新方式、强化服务,提升教育培训的精准性、师资教学的开放性、跟踪服务的持续性以及线上培育的普及性,开展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打造农民教育培训精品工程。

推进分类培训。继续组织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计划。推进分层培训。省、市级着力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及示范性合作社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拓展培训,县级重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实用型、技能型农民培训,加快构建立体化培训格局。推进分模块培训。强化培训课程的模块化设计。重点突出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全民科学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内容模块。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专业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的培训是以能力为导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要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各市(州)县要树立“以培育对象为中心”理念,遵循农民需求、遵循客观规律,精心组织实施培训,抓实落细关键环节。

(一)明确重点培训对象。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重点面向,年龄在18-45周岁,具有(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农业经理人培养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升其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企业和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轮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重点面向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增强创业兴业能力;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重点面向全省贫困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满足当地确定的扶贫主导产业需求,开展产业扶贫带头人经营能力培训、贫困户专项生产技能培训,让贫困户具备依靠劳动改善生活的能力。要将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农村“两后生”、农村妇女、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残疾农民等纳入培训对象。

(二)切实做好需求对接。以县为单元,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摸清县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各市(州)、县要加强与产业部门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工作人才培养需求,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 的农民。同时,要加强与人社、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三)按需实施精准培训。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着力培养农民市场品牌意识,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提升产业效益。开门遴选优秀师资,遵循成人学习规律和特点,加强教学互动,综合运用案例法、头脑风暴法、角色扮演法等,通过参与式教学增强培训吸引力,让参训者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实现自主、理性参与学习。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行围绕产业周期的分段式、交替式培育,提升实习实训比重,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推进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实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就地就近定向培养具有中高等学历的高素质农民。

(四)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建立开放教育培训体系,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各市(州)、县遴选教育培训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基础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加强管理服务,避免无序竞争。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工作的市(州)要严格遴选培训机构,严把师资和质量关。

(五)加强师资遴选和管理。各市(州)、县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资库,遴选一批优秀师资纳入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先考虑农技推广服务人员、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专家。要分级建立师资库使用管理制度、资源配置和考核机制,对入库师资要严格把关,共同服务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原则上,培训师资实行先“入库”后“选派”,把学员满意度作为师资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向进入师资库并完成授课任务的教师发放讲课费等费用,授课费标准可参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黔财行〔2017〕119号)第十条执行,其他人员讲课费酌情掌握。要建立师资库退出机制,对入库师资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合格师资。鼓励组织师资培训、交流提升师资能力和教学水平;鼓励优秀师资在全省范围内授课,发挥好入库师资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省授课。

(六)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和管理。各市(州)、县要强化教学资源建设,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通用教材原则上从农业部统一开发的教材中选用,内容适合的专修课程教材优先从农业部发布的推荐教材或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要积极开发编写具有当地产业特色的农民教育培训教材,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省培育教材体系。

(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组织发动各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广大农民下载使用云平台,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加强内容资源开发建设,以职业素养、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生态环保等主题为学员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课程。支持各地组织农民在线学习,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以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要对象,利用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不断提升在线课程比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在线学习费用。

(八)强化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加强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要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承接进城落户农民退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支持抱团发展。加强对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健康发展。支持广大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项目路演和技术技能比赛,创造机会条件,让参训农民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开展多形式合作。支持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导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

三、培训时间与补助标准

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按农民教育培训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统筹用于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省本级资金48.5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宣传展示等相关支出。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期内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按人均5000元测算,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跟踪服务环节等与培训工作直接相关的支出,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环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和专业技能型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宣传、计划制定、教学、实训实操、参观考察、交通、食宿、场租费、教材资料费及入库师资的授课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教育培训环节的费用不低于85%;摸底调查、培育对象遴选、后续跟踪服务、档案管理、信息化手段应用、绩效评估、总结和宣传等费用不高于1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生产经营型),全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按人均3000元左右标准进行测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专业服务型)和专业技能型全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按人均1000元标准测算。各地可根据区域差异或培训的实际需求和成本,实行差别补助,确保培训数量和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将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摆上各市(州)、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日程。推动县级层面成立由财政、农业及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确保农民教育培育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分级负责。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民教育培训组织任务申报与下达、实施、任务调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并切实加强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省农广校牵头负责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工作;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接省农广校,并负责所辖县(市、区)的农民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任务调度,培训单位、实训基地遴选确定,信息报送和日常监督检查并切实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项目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县遴选培训单位、实训基地、开展信息录入、培育工作监管、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培训单位、实训基地对培训时间内的质量、安全等负责。

(三)强化财力保障。各市(州)、县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避免项目资金滞留闲置、结余和项目趴窝。项目资金已确定被统筹整合使用或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县,按照该县统筹整合方案安排使用,不再纳入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项目资金部分整合县,未整合项目资金部分,根据资金额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培训任务,纳入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各项目县要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或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示,尽早明确今年度项目资金是否全部或部分被纳入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情况,以便尽早启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四)强化绩效考核。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结合“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农业项目改革”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收集、汇总、建档各类相关痕迹资料和图片装订成册,接受上级的绩效考评,农业农村部对考评结果将通报各省,请各市(州)高度重视。考核指标将在修订后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将与2020年任务分配挂钩。鼓励开展第三方考核,促进教育培训质量提升。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不断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市(州)、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今年继续争取推出省级10所优质培训机构、20个优质实训基地、20位受学员喜爱的优秀教师、100名杰出农民典型代表,日常宣传、重点宣传、点对点宣传等多措并举,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各市(州)、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主流媒体至少刊发1次有分量的报道,要加强对县级工作指导,科教科(处、站)长带头落实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

各市(州)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电子版发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各项目县也要细化制定县级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要求、资金使用等报所属市(州)农业农村局批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对于项目资金已确定被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或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项目县,提供项目资金纳入县级统筹整合的方案或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资金整合情况书面上报市(州)农业农村局确认后,由市(州)汇总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备案;逾期未上报视为项目资金不纳入县级统筹整合,将按照项目资金不整合项目县类别执行。资金被整合县可不再制定工作方案;部分整合县,未整合项目资金部分,根据资金额度和实际情况需制定工作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实行月报调度制度,每月25日下班前(遇节假日顺延)由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所辖项目县月报调度台账表(附表2)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各市(州)、县要结合实际,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培训单位、实训基地遴选确定工作,遴选结果向社会公布,于7月31前以文件形式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各市(州)对农民教育培训实施中的做法、成效、典型及问题要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附表:1.贵州省2019年度中央和省级资金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清单附表1:贵州省2019年度中央和省级资金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清单.xls

          2.贵州省2019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月报调度台账表附表2:贵州省2019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月报调度台账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