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付优势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州)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优势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根据相关市(州)报送的优势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结合专家审核情况,现将优势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资金支付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优势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资金优先支持农银企产业共同体方式,并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边建边补等多种方式。
二、项目实施。有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优势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清单与资金情况,按照项目化落地,负责组织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代初步设计)、专家评审、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相关市(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督促调度、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其他要求。一是有关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财务资料和建设痕迹档案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资金监管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涉及直补农户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相关市(州)农业农村局于每月5日前将本批任务的项目化落地情况(含实施方案(代初步设计)编制、专家评审、任务实施、资金使用等)报我厅,项目化落地进度情况将作为后续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附件: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葛磊 电话:0851-8528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