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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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5857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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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10〕7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局),委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年。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农政发[2010]1号)、《贵州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实施方案》(黔司通[2010]18号文件印发)的部署,我委决定对各市(州、地)、委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地农业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生产经营者、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4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4月,各(州、地)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验收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月,照《贵州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附件一)做好自查工作。531日前,委有关部门和单位将自查情况及相关报表(附件2)报法规算各市(州、地)农业部、畜牧在自查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写出总结报告(附上统计报表,见附件2531日前报省农委(法规处)

(三)组织检查。6各市(诈、地)对本辖区县(市、区)组织抽查,省农委组织对部分市(州、地)进行抽查,农业部将于6-7月派出工作组对我省进行检验。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评比表彰。8月至9月中旬,各地、各单位要评选出普法先进典型,推荐拟在全国农业系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于9月底前将推荐名单和先进材料报送省农委(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组织好自查、检查工作。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坚持从实际出发,掌握了解真实情况,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善于发现和总结各地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客观分析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必读是措施,推动农业法制荼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有关媒体的沟通协调,发挥农业部门网站作用,宣传好农业部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进一步普及农业法律法规、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贵州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2、“五五”普法活动情况统计表


○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贵州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贵州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现提出农业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总结部署工作。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4、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5、深入开展农业法、畜牧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以及植物检疫、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6、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行”活动。

7、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

8、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实行岗位考试考核。

9、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建立村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0、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农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1、制定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2、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1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14、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

15、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执法长效机制和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执法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和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16、针对农业管理的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18、加强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涉农行政争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8、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的法制频道。

19、建立健全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20、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4、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2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2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24、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28、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2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27、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或刊物,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附件2

“五五”普法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普法内容

单位

数量

现场宣传

场次


接待咨询群众

人次


张贴悬挂农业法制宣传标语横幅


普法培训

培训生产经营

人次


培训农户

户次


培训

干部

合计

人次


其中:执法人员

人次


学法

时间

领导干部

集中

小时


自学

小时


工作人员

集中

小时


自学

小时


举办法律讲座

课次


印发制作

宣传资料

法律法规文本


小册子


明白纸


宣传画


光盘


制定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表新闻报道


通过部门网站宣传发放普法宣传信息


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