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农业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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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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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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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2010年度农业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政[2010]24号)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五年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黔法办[2010]2号),省农委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农业、畜牧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查工作情况

各地农业、畜牧部门对2010年的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案,组织了专门人员负责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对照《贵州省农牧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贵州省农牧系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各地组织了自查自纠、补缺补漏、评分和案卷推荐工作。评查案卷内容涉及农药、兽药、种子、饲料、肥料、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绝大多数案件程序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罚得当,是合格的。

经评查筛选,各市(州、地)农业、畜牧部门向省农委选送了21件卷宗。910日,省农委组织召开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评查分析会议,推荐了四件卷宗参加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的评选,并确定黔东南州黄平县农业局办理的经营未经审定通过的“潞玉13”杂交玉米种子案等6件卷宗为省2010年度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二、2010年度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省农委组织考评组对各地选送的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共评选出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6卷,分别是:

1、黔东南州黄平县农业局办理的经营未经审定通过的“潞玉13”杂交玉米种子案;

2、铜仁地区石阡县农业局办理的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科优21”杂交水稻种子案;

3、黔东南州三穗县农业局办理的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肥料产品案;

4、遵义市红花岗区农牧局办理的违法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案;

5、贵阳市开阳县农业局办理的未出示种子备案登记证明销售种子案;

6、安顺市西秀区畜牧兽医局办理的无《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饲料案。

三、成绩与问题

总体上看,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整体质量进一步提高,各地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与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符合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等要求。近几年来,在各级农业部门法制、执法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加强培训、指导、交叉检查、案卷评查等措施,我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执法文书规范程度都有明显进步。

但也必须看到,通过今年的执法案卷评查发现,我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

1、个别案卷质量差。证据不符合法定形式,文书不规范,调查取证工作思路不清晰、不扎实,不能妥当处理法律责任竞合等深层次法律适用问题。

2、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表述过于简单,缺乏说服力。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仅仅是简单地表述了案件经过,没有交代案件来源及调查取证的情况;有的没有将相关证据表述出来对违法事实进行印证;有的表述逻辑不清,层次不明;有的未对适用法律条款进行详细表述;有的将不同性质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集中在一起表述,最终适用依据并不清楚使得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严谨、不规范。

3、相关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有些表述上不够准确,用词不当;有些文书反映出先调查后立案;存在程序违法问题;有此案件事实只有询问笔录等效力不高的主观性较强的证据,个别案件甚至只有一份询问笔录孤证,远达不到对证据客观性形成“证据链条”的要求。

4、部分案卷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多个禁止性规定,产生了行政法律责任竞合,应当对违法行为性质;隹确定性,并对当事人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是否竞合进行分析,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5、有些案卷存在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数额不一致的情形(一般后者比前者低),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说明减轻罚款的理由,可能造成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

与此同时,评查工作不平衡,授权执法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覆盖率低。我们认为,当前一些深层次因素制约着农业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身份定位不清,影响了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经费和装备缺乏,难以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培训学习不够,部分法制执法人员法律修养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对规范执法行为工作重视、关注不够。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各地要认真总结归纳、深入剖析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案卷评查交流和培训等手段,特别是要开展整个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文书规范填写、案卷统一装订与管理等方面的示范、交流和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

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授权执法和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力度,提高评查的覆盖率;完善评查机制,促进评查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完善评查标准、程序和通报办法,健全查找、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健全激励办法,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案卷交流学习渠道。创建电子版的优秀案卷及典型问题案卷,供交流学习。组织召开案卷评查现场会,通过观摩、对比、分析、研讨和指导,组织各地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更为直观的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