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农业部2010第9号令发布了《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望各地认真学习,按照要求及时施行。
附件: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二○一○年六月九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农业部2010第9号令发布了《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望各地认真学习,按照要求及时施行。
附件: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