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 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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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2696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17〕94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 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安全监管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安全监管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1号),按照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34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州)、县(市、区、特区)、镇(乡)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均由市(州)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联合行文推荐,并负责审核县级申报材料。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将择优推荐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

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格式参照《贵州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附件。

三、申报时间

各地申报材料请于20171031日前上报贵州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51-85954128。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gznjjl@126.com

四、检查考评

为确保申报质量,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将联合成立检查考评小组赴各地检查考评(考评细则见附件12)。检查考评时间11月中旬。


附件:1.贵州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县考评细则

           2.贵州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评细则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盖章)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盖章)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