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 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黔农发﹝2011﹞156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
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各县(市、区、特区)农牧(农业、农林、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2011]6号),现将该《意见》转发你们,并就做好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高度重视
自《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7]11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农业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通过明确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落实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等一系列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改革工作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极少数地方尚未上报体系改革方案,一些地方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制不畅、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人员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当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条件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攻坚阶段,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确保今年全面完成体系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
二、狠抓落实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制度建设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意见》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制定和落实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和多元化推广制度,规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管理,建立起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农技推广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增强农技推广服务实效。
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我委的统一部署,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今年底前我省全面完成和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制度建设任务。
三、强化宣传
建立健全推进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是提高农技推广工作效能、增强农技推广工作活力、调动农技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县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对基层农技人员,特别是乡镇农技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为制度建设和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确保制度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农技推广制度建设意见通知
抄送:农业部科教司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9日印
校对:龙毅 共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