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授权建设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的通知(黔农发〔2017〕101号)
黔农发〔2017〕101号
省农委关于授权建设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能力,经研究,同意各市(州)依托市(州)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建设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重点承担国家下达的禽流感、口蹄疫、布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的病原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信息直报任务,及时准确掌握相关病种的流行态势和病原分布状况,提升监测调查和预警分析能力。辖区内无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的,可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建设。建设内容、经费来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