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项目部分)
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下达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
补贴的通知(项目部分)
黔东南州、黔西南州、黔南州财政局、农委: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2019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建〔2016〕197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渔业油价补贴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黔农财〔2017〕51号)、《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43号)要求,现将2017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的补助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列“1100227固定数额补助”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珠江、清水江干流相关库区渔民减船减产和生态环境修复,取缔库区超规划网箱,转产上岸渔民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等。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请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43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二、本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国库处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发本文。请各市(州)按照相关要求,抓紧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各地严格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43号)要求,建立网箱养殖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农委。省农委对网箱养殖综合整治实行项目化管理并挂牌督办,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省人民政府。
联系人:省财政厅:陆丹,电话:0851-86827701。
省渔业局:杨衡赵明镜,电话(传真)0851-85289790,电子邮箱:cflegz@163.com。
附件:2017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