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省级果蔬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各有关县农业(农牧、农工)局:
为做好果蔬项目绩效评估,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完成,为2018年项目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要求报送2017年果蔬项目执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自查和总结
各项目县要认真对照黔财农﹝2017﹞108号、黔财农﹝2017﹞114号和黔农办发﹝2017﹞166号文,对2017年省级果蔬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建设进度、目标任务、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材料报送
各市州农委要认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2月30日前报省农委经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各项目县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12月30日前报省农委经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联系人:魏茹蕙
联系电话:0851-85281257
电子邮箱:gzsnwjzc@163.com
附件:2017年省级果蔬项目执行情况表关于报送2017年果蔬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docx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