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农函〔2018〕168号
石阡县农牧科技局、丹寨县农业局:
你们报来的《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修订,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
二、抓紧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内容组织实施,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预算。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约束性指标如期完成。
三、精准技术指导。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要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实施主体,在选准、选好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一步细化项目技术方案,重点指导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引导农民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积造施用有机肥,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辐射带动更大范围内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四、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运用市场手段,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带动、产业化服务拉动、金融服务促动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模式;探索“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扎实有效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同时强化政策配套措施,加强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衔接,确保不同政策同向发力、政策效应最大发挥。
五、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资金要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要求列支。项目建设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涉及补助实施主体或农户的,严格按照相关公示程序进行补助公示。
六、强化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积极会同县财政、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验收办法,因地制宜确定资金补助方式、项目验收程序等。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定期对项目工作进展、资金使用、档案管理、实施成效等进行督导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对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使用情况总结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陈海燕;电话:0851-85287912
邮箱:gztf@vip.163.com
附件:1.石阡县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批复表(略)
2.丹寨县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批复表(略)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