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畜牧业 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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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畜牧业 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省防灾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预测,2021年自然灾害综合水平总体偏高,其中,洪涝、风雹、干旱等为常年偏重水平。当前,我省进入汛期,强对流天气高发频发,大范围降雨、持续性强降雨逐渐增多,局地出现冰雹,暴雨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各类风险隐患叠加,防汛抗旱形式面临严峻挑战,可能给畜牧业带来不利影响。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1年畜牧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1158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省畜牧业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防范工作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预防及应对措施,尽量减轻灾害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应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防灾减灾指导与服务

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养殖场户通报灾害天气信息,增强养殖场的防灾减灾意识。要积极组织养殖场开展防灾准备工作,提前做好饲草料储备,加强畜禽棚圈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要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及时开展灾后防疫,做好免疫消毒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强化应急响应和灾情上报

进入汛期,各地要密切跟踪灾害天气过程,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受灾情况,科学准确评估灾害损失,第一时间通过贵州省畜牧业灾情上报系统(http://202.127.42.188:8080/dms/index.jsp)

报送有关信息。

四、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练

   受灾严重的地区可结合救灾工作实际,统筹资源条件和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做好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工作。提高演练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以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等结合起来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并认真分析和针对性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加强科普宣传,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加大畜牧兽医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

五、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检查工作

地(市、州)要因地制宜、灵活组织检查辖区(市、县、区)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演练、动物防疫物资准备、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防灾减灾物资准备等情况,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实处。请对本地区防灾工作进行自查,并于4月14日前将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联系人:张游宇

箱:gzsxmfzc@163.com

附件1.贵州省畜牧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贵州省畜牧业防汛抗旱技术措施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