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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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把农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来抓,制定《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农业政务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兑现我委对外公开承诺,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从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出发,通过贵州农业信息网、委政务大厅展示和接待以及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1、把贵州农业信息网作为我委政务公开及信息整合的主要平台,全委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在该网站相关栏目上进行公开,在其他专业网站上公开的内容也基本与该网站链接或同时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开,实现了农业政务信息的资源共享。据统计,2012年贵州农业信息网站共发布各类农业相关信息7444条,访问量为681086人(次),全年新闻访问量2247584条(次)。其中在政务区8个子栏目中发布政务信息3001条。

2、以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有关政务信息。一是通过发文、信息报送等形式公开中央、省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委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有关重大项目及资金到位落实等情况,全年共发文 1646 个,向省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报送省农委需公开文件10批次241份,资料3册,并获得2012年度省直机关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先进单位表彰。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年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向省政府督查室、省委办公厅信息处各报送信息130条。二是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办培训班、上街宣传以及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国家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涉农相关法律法规,全省共发放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图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畜牧法》、《农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2万余份。三是通过贵州农业信息网及上墙的形式公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机构示意图。2012年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84件,所有许可审批均在法律规定及我委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四是通过上墙和专栏公示等形式对有关工作职责、干部任用、奖励评定等信息进行公开。

3、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工作。委档案室是我委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的主要场所,为做好文件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方便受众查询,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采取立小卷(1事1件)的方法对我委文件进行管理和利用。全年共立卷归档文件3888件(册),并全部实现计算机录入管理;共接待借查阅文件117人次、复印文件资料649份1717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不属于该实施办法规定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信息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并要求公开的,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主要包括申请查阅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资料、申请查阅我委拟定的相关文件及其他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并对申请的程序、时限及办理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我委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12年,调整充实了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分管领导(正厅长级)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委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管业务、管行风、管政府信息公开三者统一的原则,各分管委领导继续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委纪检组监察室,纪检组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委办公室、法规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明确相关处(室、站、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一名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强化“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为使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我委组织有关处室,坚持边调研、边讨论、边起草、边修改,制定了《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了省农委政务公开指导思想,落实了公开责任单位和公开方式,制定了督促检查措施,提出按照依法、真实、利于监督、内外有别、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拓展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范围,确定行政审批、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及经费开支、政府采购及收费事项、系统内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8个类别的政务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贵州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贵州农业委员会许可窗口服务制度》、《贵州省农业“首问责任”窗口工作方案》等七项规章制度,建立和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申报登记、预约服务、一次性告知、超时默认、否决报备、网上服务等工作机制。

(三)加强平台建设

一是对贵州农业信息网进行改版升级,重点对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和网上投诉及服务板块进行改进。同时,为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向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在贵州农业信息网上设置窗口办事、查询服务信息和办事结果以及和投诉举报的平台,公开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服务事项以及窗口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贵州农委信息网站“农业门户”作用。

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在政务大厅的基础上,建立“首问责任”窗口,将“首问责任”窗口与委政务大厅合署办公,按照“首问责任”窗口功能需要,在大厅设立三个岗位,其中综合类岗位承担农委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和“首问责任”窗口职责,从所属事业单位抽配人员担任该岗位值班人员(AB岗轮班)。委机关各行政部门、承担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事业机构,均明确本部门(单位)“首问责任”窗口负责人、承办人。窗口工作人员按工作职能履行岗位职责,对窗口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咨询群众设置服务台账,进行逐一登记,主动、及时开展服务,并积极协调委相关部门、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事项。“首问责任”窗口运行以来,实行一站式集中办公、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限时办结制”等事项对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工作中坚持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按时限办结;对不需要到实地或现场查验的审批项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缩短5个工作日办结。

(四)突出工作重点

在公开的内容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由简单逐步向全面、深入发展,重点公开了部门职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及程序、农业规划及计划、课题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动态、人事劳资、奖项评定及审核等事项。同时,根据全国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2112年省政府50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贵州省农委政务公开工作指南、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事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行政职权事项,特别是关于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中央支农惠农等方面的重要政策、中央支持贵州发展的项目资金情况、有关行政许可的核发程序及进展等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加以落实。

(五)加强监督指导

为强化政务监督,我委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凡直接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法律法规或制度,均在报刊、“贵州农业信息网”、“贵州种业信息网”和部门文件上公示,各相关部门指定人员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农业部门的基本建设、重大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和招投标,驻委纪检组、监察室都派人监督,执行结果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抄送驻委纪检组、监察室。积极运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成果,通过民评代表牵线,与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建立舆情反馈快速通道,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构建了多层次、广覆盖的监督网络。2012年6月,我委召开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推进政务公开系统化和标准化,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六)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作用,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录入省行政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督,并由政务大厅值守人员负责受理和告之两个环节,实现每项业务一个窗口进出,均可追溯,切实避免“体外循环、两头办理”的不规范行为。2012年共受理业务178批,办结180批(其中2批为上一年度末受理),未出现办件超期和发生红、黄牌等情况,也有收到其他反映。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总体上看,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不相适应。各级各部门都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工作不到位、公开程度不够等问题。有的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约了权力运行,碍手碍脚,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有的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繁琐,加大了工作量;有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尚未建立。二是信息公开载体的运行与工作的推进不相适应,目前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贵州农业信息网,虽也达到了政务公开的目的,但还不是公众最方便的查阅途径。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目前公众对知情权、参与权的要求不相适应,政务公开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了解的政务信息难以得到满足,公开的内容少,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各类学习培训中,增强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在“扩容提质”。进一步加强贵州农业信息网建设,充实完善政务公开栏,并进一步明确各版块的具体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录入公开信息,从根本上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三要不断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切实提高办事公开的效率。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