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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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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解读

为扎实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切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将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申报条件、申报渠道、认定标准与程序、帮扶政策及风险消除政策等相关内容予以解读,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了解政策、便捷提出申请、精准获得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包括几类?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二、监测对象是否只限定农村户籍?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城市规划区居住的农转非人口中,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识别为监测对象。

三、农户自主申报的方式有几种?

农户可采取线下和线上申报两种方式。农户可以线下(实地)向村(居)委员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随迁群众向所在安置区申请),也可以线上(网上)通过拨打12317(12345服务平台)、手机扫描“贵州省乡村振兴云防贫自主申报小程序”二维码等方式在线申报。对于不具备使用智能手机、微信能力,且不掌握申报方法的农户,可向他人或村干部寻求帮助,由其通过小程序“代人申报”模块完成申报。

四、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是判断能否成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2025年贵州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是8500元。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一套综合体系,主要包括农户的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工作中,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

五、认定监测对象需要哪些程序?

认定程序和环节需包括:乡村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监测对象认定要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等)批准或授权批准。

六、识别为监测对象后要在多长时间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同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跟踪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尽快将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七、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哪些政策可以延续?期限多长时间?

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要在常态化排查预警和年度动态管理中持续跟踪监测。需要延续的政策主要是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如小额信贷帮扶应持续至合同到期,公益性岗位应持续到岗位协议到期,教育帮扶和“雨露计划”应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等。行业部门的普惠政策按相关规定实施。

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条件是什么?

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九、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的脱贫户是否还可以享受帮扶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监测对象中的脱贫人口,在稳定消除返贫风险后,应按照普通脱贫人口进行管理,根据规定享受针对脱贫人口的相关政策。

十、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该如何处理?

如果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应按程序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