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简报(2018年第8期)

贵州省清镇市、普安县和安龙县率先完成承包地确权数据库省级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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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简报(2018年第8期)

确权数据汇交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一项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是确权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能否实现承包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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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省确权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承包地确权省级数据库汇交工作的通知》(黔农确组办〔2018〕2号),对我省的县级数据库汇交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把数据汇交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批次向省确权办汇交数据库,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时间节点。按照农业农村部今年重庆培训会上的要求,确权数据汇交更加细致严格。

    为确保汇交数据的质量,各县(市、区)必须先自检通过以后,再向负责数据整合作业单位提交并附数据库汇交成果资料清单表及省级验收报告。其中汇交资料为矢量数据、权属数据、栅格数据、文字报告、汇总表格、图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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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交过程中负责数据整合作业单位依据有关数据初检、质检、汇交要求,对符合数据汇交条件的县级承包地确权数据成果进行汇交数据初检、质检以及数据入库。如果数据成果初检失败,则由初检人员将数据初检失败问题现场反馈给数据汇交单位;如果数据成果初检完成则进行数据成果质检,数据成果质检,数据成果质检失败则由负责数据整合作业单位将问题反馈省确权办,由省确权办反馈给数据汇交单位;数据成果质检成果后,进行县与县之间接边检查,直到满足入库要求。

确权质检主要是通过人工检查发现问题,主要是一些图件、栅格、权属数据MDB中的问题。例如:CBF、CBF_JTCY表中人员姓名包含数字;图件中示意图的合同总面积与CBHT表中总面积不一致;栅格数据影像和地块不套和、坐标系不正确等等。

截止2018年6月7日清镇市、南明区、安龙县、普安县、赤水市、花溪区、修文县、开阳县、麻江县、观山湖区、余庆县、思南县等17个县(市、区)上报了县级承包地确权数据成果,并按照省确权办第三方数据整合技术单位北京新新华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数据库汇交的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县级各标段合库和质检工作,及时修正完善各类信息数据。其中清镇市、普安县、安龙县最终通过了省级数据库初检,成为全省首批阶段性完成向省级数据库汇交入库的县。

    其余10个县(市、区)未能完成省级数据库汇交入库。初检通过的县(区)有2个;未通过的县(区)有15个;其中有3个县因初检数据退回,赤水市、余庆县二次提交进行初检,思南县未进行二次提交。对于已接收的12个县(区),已质检10个县(区),还有2个县正在进行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