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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5〕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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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5-33902
  • 信息分类: 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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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5〕107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各县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10号)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在保持补贴总量不减少、补贴力度不降低的情况下,调整优化补贴结构,支持农业生产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从2015年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个项目名称统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结合我省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余(或缺口)情况,现下达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2015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详见附件1),请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该补贴资金由省财政通过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拨付到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区)在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国库处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达本文。

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尽快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补贴标准: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和棉花15元/亩;小麦、玉米、油菜10元/亩;马铃薯原种生产脱毒种薯100元/亩。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肖高明0851-86892919

省农委种植业管理处罗嵩0851-85280024

附件:1.贵州省2015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

2.贵州省2015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安排明细表

3.贵州省2015年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补贴资金安排明细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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