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管理相关事务经费(农村小康建设)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管理
相关事务经费(农村小康建设)的通知
黔财农〔2015〕81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有关县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了加快我省农村小康建设步伐,进一步做好农村小康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将2015年省级农业管理相关事务经费(农村小康建设)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用于农村小康建设的调研、规划、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设施建设及农户记账培训、促进农民增收目标考核检查、促进农民增收座谈会等补助。此项资金系一次性补助,请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各地要严格按照支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保障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国库处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发本文)。
附件:2015年省级农业管理相关事务经费(农村小康建设)
资金安排情况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