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403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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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字〔2023〕107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4034号提案的答复
吴剑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结合地方发展规划,优化乡村振兴人才计划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调整完善了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和省长任双组长,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作出“以产业振兴为引领、以人才振兴为关键,带动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省直相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农业农村产业人才发展规划》等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十四五”时期的我省农业农村产业人才发展的目标与重点内容,针对性的加强人才发展。二是持续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增添新鲜血液。持续实施“三区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等基层人才项目,近五年招聘特岗教师近3万多人,培训农村教师30余万人次,选派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医学生1000多人,招录特岗全科医生150余人。同时,每年选派1万名大学生志愿者到乡村振兴一线建功立业。
下一步,将加强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地方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的不断完善乡村振兴人才方案,加强基层人才引进,为乡村振兴队伍不断增添新鲜血液,为乡村振兴发挥良好的人才支撑作用。
二、关于多方面培养培训,强化人才职能素质
一是培育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省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3月印发了《2023年全省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和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培训实施方案》,重点针对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和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并围绕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先富带后富”的基本理念,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带动增收”三大环节,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2022年,全省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5958期、19.04万人,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306期、17082人。二是不断提升农民的知识技能。202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明确“实施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大力依托各地优势农业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自行组织职工、社员开展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2022年共培训22.64万人次,2023年计划培训20万人次。同时,围绕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聚焦我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家庭农场建设等重点培育内容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023年拟安排中央资金8308万元,在9个市(州)和74个县(市、区)实施200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目前,在全省共开展高素质农民学员跟踪服务17279人次,摸底拟需求培训34911人,发放技能及宣传资料20000余份。三是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和“头雁”项目培育。省农业农村厅积极选调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到村任职选调生、家庭农场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小微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并持续选派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参加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2年完成实用人才培训800人,“头雁”培育720名。2023年拟培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800名,“头雁”项目培育780人。四是加强东西部协作培养人才。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作,深入开展“技能贵州行动”,近5年职业技能培训474.64万人次,培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贵州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职业技能人才70万人以上。五是开展校企合作,打造乡村工匠品牌。依托我省“苗绣”“贵银”等民族工艺品加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将乡村工匠列为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乡村工匠校企合作示范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开展乡村工匠技能比赛、产品展览展示等活动,加大乡村工匠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品牌公信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定期推出个人品牌形象突出、感染力强的乡村工匠知名品牌,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价值。六是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行动,提升全省农业技术水平。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新开展“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全省19871名农技人员参与基础性示范服务,1829个团队参与“揭榜挂帅”。行动的开展,最大程度的激发了广大农技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有效促进了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撑作用,2022年全省夏粮和油菜产量分别增长了0.6%、16.6%。2023年,将持续开展行动,进一步激励农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目前,已发布榜单165个,全省共有18272名农技人员参与基础性示范服务,2874个揭榜挂帅团队申请榜单,将实现500万亩示范种植面积和120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技术全覆盖。
下一步,将不断强化人才培养措施,持续提升各类人才职能素质,加强农业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完善农村经营模式,为各地群众增产增收发挥更好的人才支持作用。
三、关于优化留才举措,建立留才机制
一是落实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乡村人才后顾之忧。完善落实社会保险等制度,保障个人待遇,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激励人才全身心投入乡村振兴。目前,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制度全覆盖,乡村实用人才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会如实记录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切实保障参保人个人权益。按规定办理跨制度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促进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合理流动。乡村实用人才参加同一社会保险制度,在省内发生流动的,已实现不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需要办理跨省转移接续社会保险的,可通过线下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和线上的掌上12333APP、贵州社保APP等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关系转移接续。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明确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在乡镇工作的实际年限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时,还可结合本县(市、区)乡镇实际情况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倾斜,倾斜幅度最高不超过上述标准的20%,倾斜乡镇数量不得超过本县(市、区)乡镇总数的20%。三是落实向基层倾斜的相关政策。严格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起,对到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对在我省艰苦边远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我省浮动及转固定工资的有关政策。明确,从转正定级之月开始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工作满5年并考核合格的,其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确保基层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四是梯度培养人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省乡村振兴局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贵州省乡村工匠培育的实施意见》(黔乡振发〔2023〕3号),成立了由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参加的省级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着力挖掘培育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者。“十四五”期间,围绕国家“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全省培育认定10000名以上乡村工匠,遴选1000名以上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梯度培育组建一支服务乡村振兴的贵州乡村工匠队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相关帮扶政策,落实薪酬、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加强待遇、培训等方面的保障,解决好人才的后顾之忧,确保人才留得住并全身心投入到乡村振兴中去。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谭晓山;联系电话:0851—8528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