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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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647994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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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计财〔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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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5号)文件精神,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引导各地建设农业产业强镇。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富民乡村产业,推动我省农村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城乡融合,现将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镇(乡)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乡村产业“增长极”,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向

(一)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1-2个农业主导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着力支持在全产业链培育过程中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着重创建具有贵州特色的区域品牌、产品品牌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二)培育产业融合主体。积极引导运营良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贮藏和加工车间等。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专业水平高、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村产城一体化、产业链条融合程度深的,产村融合发展、宜业宜居程度高的产业强镇,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等中心,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创新,调动广大农户发展乡村产业的积极性。引导农业企业完善与农户探索建立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

(四)助力产业脱贫攻坚。各地要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集成政策、集聚要素、集合功能、集中资金,发挥中央和省级财政引领作用,鼓励各地积极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收益链,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让贫困户尤其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稳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助力产业脱贫攻坚。

三、建设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建设条件

申请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镇(乡)应满足以下要求:

1.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实施项目意愿强烈,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在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支撑,已经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2.主导产业基础良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原料基地、加工转化、仓储流通、服务配套等布局合理。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为0.3亿元以上)。

3.融合发展初见成效。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4.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成熟。

5.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主导产业农产品已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

(二)申报程序

市(州)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1.申报指标。按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申报,每个农业产业强镇按照1000万元测算投资需求。县级申报测算投资需求时,用于第一产业方面不低于30%,用于第二产业方面不高于50%,用于第三产业方面不低于20%,超标申报不予受理。

市级推荐时,应从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包括已摘帽县),尤其是9个未摘帽的深度贫困县和3个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拟摘帽县中择优遴选。2018年、2019年批准实施的县不再申报相同主导产业的乡镇(国家级贫困县除外)(见附件2)。

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镇(乡)不列入推荐范围。

2.申报产业。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主导产业申报,原则上应围绕省委省政府领导领衔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12个特色产业(茶叶、食用菌、蔬菜、牛羊产业、特色林业、水果、生猪、中药材、刺梨、生态渔业、辣椒、生态家禽)和粮油等大宗农产品产业为主。申报时,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的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不得将休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例如,不得将农业产业强镇主导产业定为粮食产业,应明确为小麦、水稻等产业;不得将主导产业定为水果产业,应明确为苹果、柑橘等产业。

2018-2019年创建比较集中的茶叶等产业,原则上暂不列为2020年支持对象。

3.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材料以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乡)政府为实施主体,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见附件3),撰写实施方案(见附件4)等材料。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产业发展技术、项目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指导镇(乡)政府编写申报材料。

4.组织遴选上报。各市(州)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的项目申报指导、遴选工作,择优推荐开展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名单,逐级以计财文联合提交推荐函。

5.审查公布名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对照建设条件,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考察、线上答辩等方式,对各市(州)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及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9个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文公示后批准启动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明确由计财(财务)、乡村产业科(股)安排专人按照建设条件、申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过程顺利实施,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在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展示典型经验、示范模式和实施成效,积极营造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按时组织报送。各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于3月6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表、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各1份)。申报材料须同时以PDF格式报送。

五、联系方式

(一)省农业农村厅

计划财务处     磊,电话:0851-85285075

电子邮箱:391186239@qq.com

乡村产业发展处 甘立龙,电话:0851-85282192

电子邮箱:gznwnjc@163.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0号

(二)省财政厅

农业处    颖,电话:0851-86892514

电子邮箱:41486406@qq.com

附件:1.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2.贵州省2018年、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名单.docx

3.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报表.docx

4.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