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2年中央投资农村沼气 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经下达,为做好项目建设方案的编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商品化户用沼气池的推广力度。推广的商品化户用沼气池要符合农业部发布的行业标准NY/T1699-200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户用沼气池技术条件》,推广比例要占项目建设总任务的30%以上。
二、鉴于今年中央下达我省的农村沼气服务网点数量仅为345个,每个县建设任务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各地网点不再进行整合,统一按照每个5万元的网点建设标准进行方案的编制。
三、请按照建设方案样本编制建设方案,于2012年9月30日前上报至省农委(生态能源处和省农村能源管理站)。呈报文需市(州)农委、发改委联合,一式两份,同时发送建设方案电子文档。
四、请在2012年9月30日前将今年中央安排我省的3个大型沼气工程(见黔发改投资[2012]2370号)初步设计方案一式八份呈文上报。
联系人:省农委生态能源处韦天鹏,电话:5285093,邮箱:gzsnwnyc@163/com;省农村能源管理站罗文斌,电话:5289357,邮箱:1wbl313@163.com。
附件:×××市(州)2012年农村户用沼气和服务网点项目建设方案(样本)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