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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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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政策之教育篇音频解读

帮扶政策之教育篇

(一)教育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教育帮扶政策吗?

《教育部等4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明确: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我省农村经济困难生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院校,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

01 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生·年);

02 免学费(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脱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03 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脱贫家庭学生);

04 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脱贫家庭学生);

05 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脱贫家庭学生)

(2) 中职学校:

01 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生·年);

02 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

03 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一、二年级脱贫家庭学生);

04 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一、二年级脱贫家庭学生);

05 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一、二年级脱贫家庭学生)。

(3)普通高校(本专科):

01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

02 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脱贫家庭学生);

03 免(补助)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脱贫家庭学生);

0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超过12000元/生·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在每年学生入学前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或自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4.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生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01 免除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

02 向所有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

03 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04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向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1000元/生·年)。

5.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1)补助标准:

寄宿生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2)申请程序:

学生申请→学校评审组评审→公示拟定补助名单→县级教育局审核确定补助名单→发放。

6.我省学前教育儿童,可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01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800元/生·年);

02 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600元/生·年)。

7.是否继续实施“雨露计划”项目?

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8.“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哪些?

全省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等。

9.“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多少?

01 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我省户籍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

02 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我省户籍脱贫户(含监测户)学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

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和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户籍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继续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92号)执行,所需资金渠道不变,申报程序不变。

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我省户籍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非脱贫户家庭学生和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三年级的我省户籍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按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10.如何申请“雨露计划”补助?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提取名单分发到乡镇—乡镇和村(居)委会组织学生填报申请表—就读学校审核—乡镇(街道)汇总通过名单报县乡村振兴部门—公示名单(不少于10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确定补助名单—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助(每学期发放一次)。

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学籍的学生,经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核实后,按上述程序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应补尽补,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标注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