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八)
帮扶政策之饮水安全篇音频解读
帮扶政策之饮水安全篇
1.饮水安全的标准是什么?
一是水量评价。人均日用水量35升。二是水质评价。采取望、闻、问、尝等方法,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倡导煮沸饮用。三是用水方便程度评价。集中供水或分散供水入户的均为达标;供水未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米为达标。四是供水保证率评价。集中供水的年累计断水时间不超过36天为达标,分散供水的缺水时间连续不超过30天为达标。
2.对特殊原因造成临时断水或水质不好,采取应急方式解决,如何评价饮水有保障?
因干旱、冰冻、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造成的水源水量不足、供水设施损坏,导致用水户季节性水量不足或临时断水(集中供水的年累计断水时间不超过36天,分散供水的缺水时间连续不超过30天);或因雨季浑浊等造成水质偶尔不好(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倡导煮沸饮用)在此期间当地政府或供水单位等采取送水车或用水户储水,使用自备水源等方式应急供水,只要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DB52/T1285-2018)》要求,均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3.用水户有多种供水方式的供水保证率如何评价?
无论采取一种还是多种供水方式,只需统计或测算能供给用水户符合日用水量35升的天数,再除以一年的总天数所得到的比值,即供水保证率。
4.如何把握判断饮水安全的尺度?
不得将管道是否入户,入户水表、水龙头是否安装,全天是否不间断供水,消毒设施是否配备,每户是否配有水池(水窖),水费是否收取,是否有管理单位和管水员,水源地是否采取保护措施等作为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各地具体情况不一样,执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把握,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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